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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关于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的意见
为了促进和引导订单农业的规范发展,日前农业部出台了《关于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的意见》。主要内容如下:
1.规范订单的运行。首先是规范订单的形式和内容,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、履约方式、违约处理等有关条文和规定;第二是规范订单的主体,明确企业和农民是订单的主体,地方政府、部门不能包办代替,不宜出面签订合同;第三是规范合同形式和签订程序,要在自愿、平等、互利互惠的基础上,依法签订订单。
2.强化签订订单双方的法律意识。订单是一种合同或契约,受国家法律保护。订单一经签订,订单双方必须严格履约。农民和企业都要增强法律观念,认真履约,维护订单合同的严肃性。订单任何一方因市场价与合同价不符而不能履约的,要通过协商解决。订单任何一方出于自身利益而毁约,造成对方损失的,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。
3.加快培育订单的主体。要加快培育一批有竟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。各地要根据本地的资源优势和农业发展特点,积极培育各类中介组织,发挥他们在发展订单农业、促进农产品销售、提供生产服务等方面的作用。要发展壮大经纪人队伍,鼓励、组织更多的农民进入流通领域,跑订单,找市场,从事农产品营销活动。同时,要重视提高农民经纪人的素质,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培训,提高营销水平,增强文明经商、守法经营的意识。
《意见》要求各地结合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、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加强诚信教育等,规范市场秩序,优化市场环境,为订单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。同时,要建立订单农业风险保障机制,降低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市场风险。
(陈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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